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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11月9日)通报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相关情况,并发布检察机关惩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第二批典型案例。自今年4月,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协作配合、相互监督制约,迅速形成了严厉惩治态势。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养老诈骗犯罪人,提起公诉人;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涉及养老产业的人,提供“养老服务”的人,投资“养老项目”的人,销售“养老产品”的人,宣称“以房养老”的69人,代办“养老保险”的人,开展“养老帮扶”的29人。最高检对社会影响恶劣、具有典型意义的10起重大养老诈骗案件挂牌督办。为实现精准打击、不枉不纵,最高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办理养老诈骗案件法律政策的指导,要求办案人员既严格把握依法从严的总基调,又全面准确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一批养老诈骗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受到严肃追究,部分犯罪情节较轻、主动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的人员得到依法从宽处理。最高检发布的两批13件典型案例都体现了这一法律政策要求。

同时,检察机关对重大线索加强研判、督办、盯办,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专项行动期间共监督立案人,追捕人,追诉51人。针对追损难,各级检察机关创新工作举措,坚持应追尽追原则,把追赃挽损作为办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

整治规范是从源头上防范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根本之举。最高检把开展公益诉讼作为专项行动中促进整治规范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制定检察机关实施方案时就作出部署,各地检察机关重点针对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养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养老保险金保护等领域部署公益诉讼有关专项活动。今年6月,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协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通知》,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也提出了相应要求,努力实现对养老诈骗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和一体化网络治理。专项行动期间,各地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养老诈骗公益诉讼案件件。同时,各地检察机关针对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如涉老年人金融业务、养老金融产品营销、非法金融活动防范等,以检察建议、会商座谈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协同促进金融监管部门对违规问题开展核查,合力阻断养老诈骗中的金融黑灰产。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份,有力推动整治规范对症下药。

检察机关惩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第二批)

案例一

汪某、唐某等人

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以投资区块链免费养老为名

诈骗老年人

养老诈骗集资诈骗罪区块链免费养老立案监督

年4月,被告人汪某以BVI公司(注: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等名义,招募代理人以网络广告、线下发布会等多种途径,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宣传“云储链”项目,宣称“云储链”是具有国际贸易流通、交互、结算、集仓、集采、集运等相关功能的公链,是国家“一带一路”贸易应用背景下的科技创新项目,属于“一带一路”贸易联盟筹建委员会联合中国云仓公司一起开发的支持“一带一路”的贸易体系。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公司的节点挖机在网络节点上挖掘“云储链”,所获得的“云储链”可以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也可以购买云储链,购买后锁仓天增值70%,解锁之后可以自由交易,也可以继续持有增值。为吸引养老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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