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晗豆鬼黑暗佛及其他
作家/黎晗 明郑二阳著小品文《烈豆》,曰:“煮绿豆中往往有煮之不烂者,人皆名为烈豆,亦曰铁豆,其名甚佳。”这种“豆”我认识,小时候喝绿豆汤,狼吞虎咽的,碗快举到了额头。奶奶就提醒我们,慢慢吃,细细咬,小心汤中有“豆鬼”。我们乖,听奶奶的话,舌尖时刻保持着警惕。少倾,果真于一团柔软中发现一物坚硬如小石子,圆滑赛玻璃珠。急忙一步步半哄半骗到嘴角,猛地一赶,掉落掌中,黑油油的发着贼光。用力掷于地上,叮当有声,扮个鬼脸,一跳一跳滚走了。 “豆鬼”一名,比之“烈豆”、“铁豆”,我认为“其名尤佳”。 家里来了一只老鼠,很讨厌。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恐吓,驱赶,下套,放毒,都奈何不了它。 老父亲就说,捕老鼠要有耐心。以前在乡下,老鼠有个雅号叫“倒壁佛”,说是老鼠躲在洞里的时候,是贴着墙坐着的,两只前爪托住下巴,像尊佛一样。“它在琢磨着呢,人要下药了,要放老鼠笼子了。人会把药下在哪里呢,会把笼子摆在哪里呢?……你一天两天没法让它上钩的。” 我听了觉得好玩,据此写了一个小说,标题是“黑暗佛”。 我们家的老鼠呢?后来好像走了。它为什么不留下呢?还有,在我们家某处看不见的黑洞里,它到底想了些什么? 某日,于露台翻书,抽烟,饮茶,给远方的朋友发短信。至半夜,忽觉四下里一片空廓,夜无声凝重……忽然,雨点一滴坠落茶杯之中,掀起了一朵巨浪。 雨点提醒了我:刚才,巨大的一片星空就在我头顶呀。 我抬头仰望,星空却已收起它等候了一个夜晚的灿烂。 第一次住星级酒店,临睡前看见床头柜上摆着一个小记事本。褐红色的皮子底板,夹着几张雪白的便用签,右上角用蓝色小字印着酒店的标志。底板右侧的一个圆扣上,穿着一根削好笔头的铅笔,笔尖瘦削而温和。一片温暖感顿时涌上我的心头。 以后每回住酒店,我都会对着那些小记事本看上老半天,但我从未在雪白的纸上留下一个字。 以后每回看见妻子为女儿削铅笔,我的心头就会涌上同样的温暖感,但我从未代替她做过这件事。 二十岁,我当上了中学老师。接的是初一新生,两个月前,他们还是小学生。我看了他们的学籍卡,大多是年出生的。 以后我遇见所有年以后出生的年轻人,我都把他们当成孩子。在我眼里,年和年出生的孩子,他们一样大。 年的比他们小,这一年我的女儿出生了。 汪曾祺著《我的老师沈从文》,曰:沈先生喜欢在书上做题记,一本书上题着“某月日,见一大胖女人从桥上过,心中十分难过。” 汪自谦,说老师那样写,他“不知所谓”。 我自负,斗胆说我“知其所谓”。我是个瘦子,能理解“大胖女人”过桥为何让沈从文难过。 那要是我这样的“瘦小男人”过桥呢,谁会为我难过? 林松敏喜欢收藏石雕狮子。林松敏三十岁不到,为什么如此痴迷于收藏呢?我问他,他说,“我也不知道啊,我就是喜欢。” 有一回,林松敏告诉我,他收到一只宋代石狮子,每逢天阴欲雨,那只狮子一只眼睛里就会聚满水珠。 我说,真是神奇呀,你知道吗,狮子是通佛的,佛家故事说,佛陀乃人中狮子,狮子是佛祖的护法。 是吗?林松民满脸惊讶。 过一阵子,我把林松敏那只眼睛滴水的狮子写进我的文章,我虚构了一个情节,主人要把那只狮子卖给外国人,狮子两只眼睛里都是水。 文章的标题是《宋朝的眼泪》。林松敏看到了,发来短信:狮子不流泪了,但我哭了。 马力喜欢养鸟,尤喜画眉。他说,画眉叫的声音好听,“清脆”。 他又说,画眉擅斗。一个鸟笼里,只能养雌雄一对,多一只雄的,会打破头。 我问,多一只雌的呢? “也斗”。 我听了呵呵一笑。 马力又说,我养的画眉都是自然界捕来的。画眉擅斗,各有各的地盘,用“鸟奸”引诱,这边一叫,那边就来宣战,很好捉的。 “不过,我一般去山区捕鸟,郊区的不行,捉来了也没战斗力。” “叫声呢,有什么区别?”我问。 “呵呵,倒是城里和郊区的好听,山里的脆是脆,但‘尖脆’,吵死人了。” 突然地,有些旧事片段从日常的琐碎中跳了出来,闪一闪,消失了。就像鱼群青色的背脊在水光中一掠而过,水面瞬间又归于平静。鱼儿来的时候成群结队,散开时,谁都不顾谁,都把身子蹦得紧紧的,当自己是一支箭,发狂一般射了开去。 掉队的那一条,尾巴轻轻摆动,像被悄悄拨动的古琴的弦,把水波黯哑地带向了水的深处。 木心说,“苍鹰从来不会蹲到地上看蚂蚁如何搬家。” 苍鹰说,“老木者,知己也。天空多大呀,看欧亚大陆跟一只蚂蚁似的。” 木心听了不高兴,批评道,“过了过了,我说的是蚂蚁,欧亚大陆到月球上看还是欧亚大陆。” 苍鹰听了不服气,争辩道,“老木天文知识好差劲。” 木心直摇头,疯了疯了,谁都不经夸,无非是顺手拈来说个事,它却当了真。 苍鹰看木心皱眉头,拍拍翅膀飞走了。边飞还边不开心,嘀咕着,老木爱听阿谀奉承之语,境界终归不高。 蚂蚁憋了老半天的气,终于开口了,“谁要你们看呢!别以为飞得高了不起,有本事你一辈子都不要下来,有本事你飞到月球上去安家。还有,你木心老头,你以为我们搬家会请你来喝喜酒?想得美!” 街头路灯底下,一个女人支了一张小桌子推销盒装牛奶。她的牛奶是新牌子,没什么名气,所以生意清淡。人家走过她的摊前,看一眼她的牛奶,看一眼她,就走开了。老人出来散步,会在她的摊前多待一会,有的还拿出老花镜,打开,戴上,抓一盒牛奶,对着刚刚亮起的路灯,细细端详一番,间或还问她几句话。但是最后,老人还是把牛奶放下了,手里拿着老花镜,摇摇头走了开去。而她,从头到尾,一直都微微笑着。她笑起来有一对小酒窝。我远远看见了这一幕,觉得她的笑真是太美了。 她的街头推销工作进行了大约有一周。那一周里,我每天晚饭后都走过那条街去看她。每天每次,对每个人,光临她摊位的,走过瞥上一眼的,她都微微笑着。 一周过去了,那盏路灯底下,不见了她的推销摊子。此后,我无数次地走过这条街,从未再见到微微笑着的她。 我的心里有了一种盼望,我想见到不做推销工作的她,是不是也有一张甜美的笑容。 在我老家围庄,至今对一些动植物的出让还是守着这样的规矩:求花买猫偷捉狗。小猫儿必须拿钱买,狗崽要背着母狗偷偷抱走,但要是主人不愿意,你再喜欢,你也偷不走。只有对花木比较慷慨,只要你开口,人家开得再盛的花儿都肯摘下送你插头上。而且你要真的喜欢,他们还愿意为你在春天对自家的花木嫁接分根。 女儿上了小学五年级,写了一些得分不低的周记、小作文,也说了一些很是让人惊讶的有意思的话。至今我最喜欢的是,她在一篇周记中写到冬天黄昏吃茶叶蛋的事,她说,“买一个茶叶蛋,暖暖地握在手里。”这“暖暖”二字实在是好。 几天前的一个梦:一个疯子身体倒挂在公交车停靠亭上。他的上衣向下翻披,一把黑色的钢笔掉了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梦境。听起来像是某个时代的隐喻。 一件外套,样式挺特别的。穿了好几年,几乎是每年冬天都穿。现在旧了,旧到做工作服都不好意思。决定扔掉它,出门前,妻子给了一把剪刀。 “等等,绞几个大口子。不然谁拣到了穿起来,我见了会疯掉。” 一天黄昏,倚门远望时,小狗悄无声息过来了。舔了一下我的拖鞋,我下意识地顶开了。它居然很识趣地就跑开了。对它突然就有了好感:它竟然嗅出了我心情的味道,人都做不到的事,它居然做到了。 说给朋友听,朋友呵呵一笑,“这是狗做为狗的天赋,不然我们为什么不养一头猪来玩?” 听他这么说,突然觉得无比扫兴。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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