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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七十空性论》在西方似乎亦未受到重视,可以参考的资料不多。

依月称论师的说法,此论为《中论》第七品的余论,品中颂5言:“如幻亦如梦,如乾闼婆城,所说生住灭,其相亦如是”。生、住、灭是有为法的三相,本颂即说三有为相皆不真实,可是佛经中屡屡说三有为相是有,因此便可能引起学人的质疑,何以佛说为有,《中论》则说为非有,所以龙树便造《七十空性论》来解释,说佛之所以说有,只是“假名有”“名言有”,若依真实,则为非有。

月称论师这个说法,几乎成为定论,直至近代才有质疑,论者认为全论所说实不止于此。笔者基本上同意月称论师的说法,因为全论主旨实说无生,由无生便可以引申出无住、无灭,这便符合前说《中论·第七品》颂5的颂义。不过,除此之外,笔者还认为《七十空性论》实用七十三个颂,依次第说四重缘起及其超越来说无生。本文即是依此观点为本论作疏,说明由“缘生性空”的观修真实义,同时亦说明了由观修而现证“无生”。

必须由无生来理解本论,才能对本论有应得的尊重,假如认为龙树只是说“假名有”、“名言有”,那么本论的意义便给降低了,《金刚经》将这问题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何须龙树另立一论来加以说明。本论正是通过“假名有”、“名言有”来认识佛家如何依缘生来成立有,这样才可以通过种种缘生义,来次第超越依缘生而成立的“假名有”、“名言有”,由重重超越才能建立唯有假名的“缘生性空”,及至究竟超越而至无碍,行人即能了悟无生。

提示:下文中标“论”字,为法尊译的龙树自释论;标“疏”字则为笔者的疏文。

五、由业证成空性

诤言:.世尊说业住复说业及果有情受自业诸业不失亡

世尊于经中多门宣说业及业果;复说诸业非无有果;更说诸业皆不失坏;及说有情各受自业,故业及业果决定是有。

答云:4.已说无自性故业无生灭由我执造业执从分别起

如前已说业无自性,故彼无生亦无有灭。颂言:“由我执造业”,故业是由我执所起,而此执复从分别而生。

上面由十二缘起、由诸法现象(相)以证成空性,所讨论者,侧重可见现象而说,至于抽象的法相则少所举例。故今即就此抽象诸法加以论述,证成彼等亦无自性。

此等法中,上颂已引出业等问题,且抽象的现象重要无过于业。人之身语意所作者为具体,至于身语意之业,则属抽象,不可见、不可触、不可说、不可思维。然而彼业决定存在,何以故?世尊说故。世尊言业力永不失退,俟因缘熟而成果。抑且虽不由世尊说,世人亦可感觉果报宛然。对一些世事,人或感叹而言:“如是因、如是果”,人之相处,亦可自觉投缘不投缘,由是人情始有亲疏厚薄。又或者千里姻缘、万里雠仇,此中宛然有业力支配。人于作恶时,于心理上否定业力,无非欲得心理平衡,事过境迁,则未尝无所歉仄而惶惶然欲求补偿。外人宗教之强调赎罪,正与此有关,故非唯佛教徒始相信业力。

然则,业、因、果等可以无自性耶?

论主云:“已说无自性”。这是已说现象无自性,业等亦不例外。

何以故?论主云,业由“我执”而作,而此执著则由分别而起,故业实以分别为性,此分别无非虚妄,故业无自性相,无生无灭。这是根据前说的能相、所相而说,因为虚妄分别正是一切有为法的能相。

然则,业及因果岂非已受否定?

不然,以业虽无自性,其实亦不失坏,故非无业、无因果。此于下颂即说。

复次:5.若业有自性所感身应常应无苦异熟故业应成我

若业是有自性,则从彼所感之身应是真实,且应成恒常性,如是彼业即无苦异熟果。彼业常住,故应成我,以无常为苦,苦即无我故。

由业无自性,故业无生;由无生故,即无有失坏。

观修行人若以为业必须有“业性”,然后始能起业力功用,则可抉择为谬误。盖业有自性,则感业而生之身,即当以此业自性为身自性,如是即成有实自性身,且此实自性身必为恒常。何以故?以有实自性故。

如是此感业而成之身,若常具业性,此身便更无异熟果(异时而流转之果),因为恒常身必无异熟(无下一生),如此即成“我而恒常”。此不应理。

何以成恒常“我”?以无常即苦(现象变坏等),复由苦而无我(身能坏灭是苦,所以“我”非恒常),今若彼业性既常,如是无苦(无变坏),遂无无常之我,是故恒常,既恒常即不能说为无我。

是故应知,必须业无自性,始合世间现象。此业非无自性即失坏,正以其无自性,是故无生,如是业力始不失。何以故?此如虚空,以无自性则不失坏,故飞鸟不留足印于虚空。若有自性,空中当有鸟迹,喻如泥上鸿雁指爪印。彼泥失坏,虚空则不失坏。

复次:6.业缘生非有非缘亦无有诸行如幻事阳焰寻香城

业从缘生,即是非有;从非缘生,更不得有。何以故?由诸行如寻香城、幻事、阳焰,故业无自性。

上面已说业从缘生,故无自性。若非从缘起而生,则又如何?是更不得有自性。以身、语、意诸行,成身、语、意三业,而诸行如幻、如阳焰、如寻香城(乾闼婆城),实无自性。故无自性之行不得成为有自性之业。

业力问题,一直困扰小乘行人,因为业灭而能生果,已经矛盾,且无我而有受者,那就更加矛盾,故只能说业应有自性,即是实有。说一切有部即说业为“无表色”,此为无形物质,三世恒有。其后经部师则立种子,谓有情一切身语意行都由种子引发,而由此种子感生业果,故种子亦有自性。此皆为彼等观修时之决定。

如是建立,即不能以十二缘起为空性,以“行”之业既有自性,则十二缘起亦应有自性。如是故谓小乘行人未能圆证“法无我”。于诸法,彼等所证之空,龙青巴尊者喻之如芝麻为虫所蚀,余一空壳,如是而空,实未究竟。

然小乘行人亦知说业有自性其实与十二缘起之说有冲突,盖十二缘起不可能不具空性,否则生死便有自性,如是即不能无我,而无我则为释迦所立之基本原则,不容毁坏。以是之故,彼等即不将业视为缘起,如是便等如认为由无自性之行,可引生有自性之业;同时亦可说为,由有自性之业,引生未来无自性之行。

今论主于此不抉择业是否缘起,盖一旦抉择即多费辞,且诤论频兴,必须辩破当时尚流行之有部与经部,如是即成另一论题。故只于此处证成,谓业为缘起,业应无自性;谓业非缘起(独立于十二缘起之外),业亦应无自性。此即实谓业与行互为因果,若谓行无自性,业亦当无自性。是故十二缘起中虽无业支,而业则已在行支中俨然具在。

故下颂即说。

7.业以惑为因行体为惑业身以业为因此三皆性空

业从烦恼因生;诸行从业烦恼为因而生;身以业为因。此三皆自性空。

业从惑生,惑即烦恼。此即“生死相续,由惑、业、苦,发业润生”。于十二缘起中,无明为发业之惑(引起业的惑),称为等起因;爱、取二支为润生之惑(成立“生”这现象的惑),称为生起因。

行可视为业之同义词,指能招感现世果报之过去身、语、意三业。是故诸行即以业烦恼为因。

身则以业为因,是为业感缘起。谓由过去世三业招感异熟果,而成今世正依二报身。

如是业、行、身三者皆由惑为因而成,以惑即是缘起之支分,故无自性,由是此三者亦应无自性。

如是即解决小乘诸部之诤论。成立业无自性。此谓由身起行,由行作业,复由业感果(异熟身),如是循环即是永成相依。于相依中,若一者无自性,则余者亦无自性。今身与行之无自性已不须证成,是故与之相依而有之业当亦无自性。

业无自性,则业果当亦无自性;业之作者与受者亦应无自性,故下颂即说及此。

8.无业无作者无二故无果无果无受者是故皆远离

如是,若以正理观察,果无自性则业非有;若无有业,作者亦无;若无业及作者,则果亦无;若无有果即无受者,是故皆成远离。

此以彼此相依,故连环而破。

初成立果无自性,此无可诤论,“我”此异熟身便即是过去世业果,若承认无我,必须承认此异熟果无自性。

由是:果→业→作者→果→受者,此相依而成之环节即皆可说为无自性。如是即为总破。

下面即复作别破。

复次:9.若善知业空见真不造业若无所造业业所生非有

由见真故,善能了知业自性空,不复造诸业。若无彼业,则从业所生者亦悉非有。

此说业及果。

何以上面已反复说业无自性,此处又须别说?此业感问题在当时实甚困扰佛家小乘诸部。当时尚无弥勒瑜伽行之建立——此非谓佛家无瑜伽行,只谓其时尚无由无著与世亲弘扬之弥勒瑜伽行派,故更无由世亲《成业论》所建立之阿赖耶缘起,完善解说业与轮回之机理,于是诸部皆倾向于建立业有自性,由是于观修上即问题丛生。

龙树建立缘生性空之中道,实即由十二缘起发展而成。释尊既说缘起,故若无我则业当不能有自性,龙树即由是而据四重缘起以说一切法无自性,能知此者,则业自然亦可无自性。何以故?以一切法实互为因果,若皆无自性,则可说为:由无自性之业,感生无自性之异熟身,此无自性身作无自性诸行,又成无自性之身语意业。此即如电视荧幕,搬演无自性之剧情(剧情可以随意编),所以一切皆可于无自性中成立。

由是龙树即不得不反复说此理趣,说明一切于无自性中运作,故业无自性亦可有业感之力用(是故后来应成派认为,根本不必成立阿赖耶识与种子),由是业无自性亦不坏因果。

今即成立业无自性,而其果亦无自性,是即因果都于无自性中成立,这是因果的真相,即所谓“见真不造业”。不造业非谓不作业,是即谓非能成立一有自性之业。

问云:为全无耶,抑少有耶?答云:可有。如何而有?

40.如佛薄伽梵神通示化身其所现化身复现余变化

41.佛所化且空何况化所化一切唯分别彼二可名有

42.作者如化身业同化所化一切自性空唯以分别有

如佛世尊以神通力示现化身,其所化身复现余化身,当知业亦如是。

如来所化自性且空,况彼化身所化余身耶?如是二事唯以分别可名为有,业亦如是。

问云:为全无耶?足见部派佛教不能接受业自性空。今闻论主反复取证,证成业空,因果皆无自性,尚以为其自性未必全无,故仍曰:抑有少分自性?此即欲于无自性中建立少分业性,以作为因果之依据。

论主于此处揣摩小乘行人心理而设问,甚为生动,而当时部派佛教行人之普遍心理,亦可由是而知。然而,今距龙树已千八百年,不少佛教徒亦难接受“无业无因果”之说。甚至笔者于一篇文章中谈及超越缘起,即受有一小集团三五众联手为文质难云:“无人可以超越龙树!”彼以为超越缘起即是超越龙树,且以为缘起有缘起性,故一说超越,便是谤法谤圣者。

龙树当时所处环境恐怕亦仿佛,说无业因果,必有人以为“无人可以超越佛陀”,且或以为龙树谤佛谤法。故龙树于此即索性明言:佛及其所化皆无自性。佛尚无自性,何况其所说之业因果。

故言:世间一切业显现,如世尊以神通示现化身,其化身又以神通再现化身。佛所化身,自然不可说有自性,化身再现化身(化所化身),则更不能说有自性。

然而化身及化所化身,却可因分别而于名言上说为有,故非不可有,只是由分别而成“名言有”。

业亦如是。作业者即如佛之化身,其所作业即如化所化身,彼二可有,唯分别有、名言有。如是亦可说为“少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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